臣闻朋党之说,自古有之,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。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,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,此自然之理也。
然臣谓小人无朋,惟君子则有之。其故何哉?小人所好者禄利也,所贪者财货也。当其同利之时,暂相党引以为朋者,伪也;及其见利而争先,或利尽而交疏,则反相贼害,虽其兄弟亲戚,不能自保。故臣谓小人无朋,其暂为朋者,伪也。君子则不然。所守者道义,所行者忠信,所惜者名节。以之修身,则同道而相益;以之事国,则同心而共济;终始如一,此君子之朋也。故为人君者,但当退小人之伪朋,用君子之真朋,则天下治矣。
尧之时,小人共工、驩兜等四人为一朋,君子八元、八恺十六人为一朋。舜佐尧,退四凶小人之朋,而进元、恺君子之朋,尧之天下大治。及舜自为天子,而皋、夔、稷、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,更相称美,更相推让,凡二十二人为一朋,而舜皆用之,天下亦大治。《书》曰:“纣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周有臣三千,惟一心。”纣之时,亿万人各异心,可谓不为朋矣,然纣以亡国。周武王之臣,三千人为一大朋,而周用以兴。后汉献帝时,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,目为党人。及黄巾贼起,汉室大乱,后方悔悟,尽解党人而释之,然已无救矣。唐之晚年,渐起朋党之论。及昭宗时,尽杀朝之名士,或投之黄河,曰:“此辈清流,可投浊流。”而唐遂亡矣。
夫前世之主,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,莫如纣;能禁绝善人为朋,莫如汉献帝;能诛戮清流之朋,莫如唐昭宗之世;然皆乱亡其国。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,莫如舜之二十二臣,舜亦不疑而皆用之;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,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,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。周武之世,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,自古为朋之多且大,莫如周;然周用此以兴者,善人虽多而不厌也。
嗟呼!兴亡治乱之迹,为人君者,可以鉴矣。
[1] 惟:只。幸:希望。
[2] 大凡:大体上。道:一定的政治主张或思想体系。
[3] 党引:勾结。
[4] 贼害:残害。
[5]守:信奉;名节:名誉气节。
[6] 之:指代上文的“道义”、“忠信”、“名节”。修身:按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自我修养。济:取得成功。
[7]退:排除,排斥。
[8] 共(gōng)工驩兜(huándōu)等四人:指共工、兜、鲧(gǔn)、三苗,即后文被舜放逐的“四凶”。
[9] 八元:传说中上古高辛氏的八个才子。八恺:传说中上古高阳氏的八个才子。
[10] 皋(gāo)、夔(kuí)、稷(jì)、契(xiè):传说他们都是舜时的贤臣,皋掌管刑法,掌管音乐,稷掌管农业,契掌管教育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载:“舜曰:‘嗟!(汝)二十有二人,敬哉,惟时相天事。’”
[11] 更(gēng)相:互相。
[12] 书:《尚书》,也称《书经》。
[13] 惟:语气词,这里表判断语气。
[14] 周:指周武王,周朝开国君主。
[15] 用:因此。
[16] 后汉献帝:东汉最后一个皇帝刘协。逮捕,囚禁“党人”应是桓帝、灵帝时的宦官所为。
[17] 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:东汉桓帝时,宦官专权,一些名士如李膺等二百多人反对宦官被加上“诽讪朝廷”的罪名,逮捕囚禁。到灵帝时,李膺等一百多人被杀,六、七百人受到株连,历史上称为“党锢之祸”。
[18] 目:作动词用,看作。
[19] 黄巾贼:此指张角领导的黄巾军。“贼”是对农民起义的诬称。
[20]解:解除,赦免。
[21] 朋党之论:唐穆宗至宣宗年间(821-859年),统治集团内形成的牛僧孺为首的党和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,朋党之间互相争斗,历时四十余年,史称“牛李党争”。
[22] 昭宗:唐朝将要灭亡时的一个皇帝。杀名士投之黄河本发生于唐哀帝天佑二年,哀帝是唐代最后一个皇帝。
[23] “此辈清流”两句:这是权臣朱温的谋士李振向朱温提出的建议。朱温在白马驿(今河南洛阳附近)杀大臣裴枢等七人,并将他们的尸体投入黄河。清流:指品行高洁的人。浊流:指品格卑污的人。
[24] 诮(qiào):责备。
[25] 厌:通“餍”,满足。
[26] 迹:事迹。
[27]鉴:动词,照,引申为借鉴。
参考资料:
1、 傅德岷 赖云琪主编 .古文观止鉴赏辞典.武汉:长江出版社,2008年6月:286-288
欧阳修(1007-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“六一居士”。汉族,吉州永丰(今江西省永丰县)人,因吉州原属庐陵郡,以“庐陵欧阳修”自居。谥号文忠,世称欧阳文忠公。北宋政治家、文学家、史学家,与韩愈、柳宗元、王安石、苏洵、苏轼、苏辙、曾巩合称“唐宋八大家”。后人又将其与韩愈、柳宗元和苏轼合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:【生卒】:1007—1072
宋吉州廬陵人,字永叔,號醉翁、六一居士。歐陽觀子。少貧,從母鄭氏學。仁宗天圣八年進士。調西京推官,與尹洙、梅堯臣以歌詩唱和。景祐間為館閣校勘,作文為范仲淹辯,貶夷陵令。慶歷中召知諫院,改右正言、知制誥,贊助新政。新政失敗,上疏反對罷范仲淹政事,出知滁、揚、潁等州。召為翰林學士。嘉祐二年知貢舉,倡古文,排抑“太學體”,文風大變。五年,擢樞密副使,次年拜參知政事。英宗初,以尊英宗父濮王為皇,起濮議之爭。神宗立,請出知毫、青、蔡三州。以反對王安石新法,堅請致仕。能詩詞文各體,為當時古文運動領袖,后人稱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平生獎掖后進,曾鞏、王安石、蘇洵父子俱受其稱譽。亦擅史學,與宋祁等修《新唐書》,自撰《新五代史》。有《歐陽文忠公集》、《集古錄》、《六一詞》等。
全宋詩:歐陽修(一○○七~一○七二),字永叔,號醉翁,晚又號六一居士,盧陵(今江西吉安)人。仁宗天聖八年(一○三○)進士,初仕西京留守推官。景祐元年(一○三四),召試學士院,充館閣校勘。三年,因范仲淹事切責諫官高若訥,降爲峽州夷陵令。四年,移乾德令。寶元二年(一○三九),遷武成軍判官。康定元年(一○四○),復館閣校勘。慶曆三年(一○四三),知諫院,擢同修起居注,知制誥。四年,爲河北都轉運使。五年,慶曆新政失敗,因力爲新政主持者范仲淹、韓琦、杜衍等申辯,貶知滁州,徙揚州、潁州。至和元年(一○五四),權知開封府。五年,拜樞密副使。六年,進參知政事。英宗治平四年(一○六七),罷爲觀文殿學士,轉刑部尚書知亳州。神宗熙寧元年(一○六八),徙知青州,因反對青苗法,再徙蔡州。四年,以太子少師致仕。五年,病逝潁州汝陰,年六十六。謚文忠。有《歐陽文忠公集》。又撰有《新唐書》、《新五代史》等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九有傳。宋胡柯編有《廬陵歐陽文忠公年譜》。 歐陽修詩,以《四部叢刊》影元本《歐陽文忠公集》(一百五十三卷、附錄五卷)爲底本。參校宋慶元二年周必大刻本(卷三至卷六缺,簡稱周本,藏北京圖書館)、宋刻本(存《居士集》五十卷,有校,簡稱宋刻、宋刻校,藏北京圖書館)及明正統刻《居士集》(有元曾魯考異,簡稱曾本、曾本校)。底本繫年原注目錄下,今移至正文題下。底本孫謙益等所作校記,除刪去少數異體字校外,皆予保留;卷末所附考證及續添校記,亦以續校名義補入正文。另輯得集外詩句,附於卷末。
词学图录:欧阳修(1007-1072) 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六一居士,卒谥文忠。庐陵(今江西吉安)人。《宋史》有传。有《新五代史》、《集古录》、《欧阳文忠集》、《六一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