伐柯如何?匪斧不克。
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
伐柯伐柯,其则不远。
我觏之子,笾豆有践。
1.伐柯:砍取做斧柄的木料。《说文解字》:柯,斧柄也;伐,击也,从人,持戈。
2.匪:同“非”。克:能。
3.取:通“娶”。
4.则:原则、方法。此处指按一定方法才能砍伐到斧子柄。
5.觏(gòu):通“遘”,遇见。
6.笾(biān)豆有践:在古时家庭或社会举办盛大喜庆活动时,用笾豆等器皿,放满食品,整齐地排列于活动场所,叫做笾豆有践。此处指迎亲礼仪有条不紊。笾,竹编礼器,盛果脯用。豆,木制、金属制或陶制的器皿,盛放腌制食物、酱类。
参考资料:
1、 姜亮夫 等.先秦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98:310-311 2、 宋建华.人类知识文化精华(第1辑).北京:中国戏剧出版社,2007:122-124
《诗经》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,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,收集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(前11世纪至前6世纪)的诗歌,共311篇,其中6篇为笙诗,即只有标题,没有内容,称为笙诗六篇(南陔、白华、华黍、由康、崇伍、由仪),反映了周初至周晚期约五百年间的社会面貌。
《诗经》,先秦时叫作《诗》或《诗三百》,到了汉代被奉为经典,尊称为《诗经》,列为“五经”之一。 《诗经》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,也是我国诗歌现实主义传统的源头。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(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)的诗歌305篇。《诗经》中的诗当初都是配乐的歌词,按所配乐曲的性质分成风、雅、颂三类。“风”是各地方的民歌民谣;“雅”是正统的宫廷乐歌,用于宴会的典礼;“颂”是祭祀乐歌,用于宫廷宗庙祭祀。《诗经》中主要的表现手法是赋、比、兴。赋是直陈其事,比是借物譬喻,兴是托物起兴。风、雅、颂、赋、比、兴合称“六义”,是古人对《诗经》艺术经验的总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