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
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垄黄。
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。
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。
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。
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
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今我何功德,曾不事农桑。
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
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(yì):割。题下注“时任盩厔县尉”。
覆(fù)陇(lǒng)黄: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。覆:盖。陇:同“垄”,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,这里泛指麦地。
妇姑:媳妇和婆婆,这里泛指妇女。荷(hè)箪(dān)食(shí):用竹篮盛的饭。荷:背负,肩担。箪食:装在箪笥里的饭食。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而为之箪食与肉,寘诸橐以与之。”
童稚(zhì)携壶浆(jiāng):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。浆: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,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。
饷(xiǎng)田: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。
丁壮:青壮年男子。南冈(gāng):地名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: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,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。
但:只。惜:盼望。
其: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。傍:同“旁”。
秉(bǐng)遗穗: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。秉,拿着。遗穗,指收获农作物后遗落在田的麦穗。
悬:挎着。敝(bì)筐:破篮子。
相顾言:互相看着诉说。顾:视,看。
闻者:白居易自指。为(wèi)悲伤:为之悲伤(省略“之”)。
输税(shuì):缴纳租税。输,送达,引申为缴纳,献纳。
我:指作者自己。
曾(céng)不事农桑: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。曾:一直、从来。事:从事。农桑:农耕和蚕桑。
吏(lì)禄(lù)三百石(dàn):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,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。石:古代容量单位,十斗为一石。吏禄:官吏的俸禄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量吏禄,度官用,以赋于民。”
岁晏(yàn):一年将尽的时候。晏,晚。
念此:想到这些。
尽日:整天,终日。
白居易(772~846),字乐天,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,河南郑州新郑人,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他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白居易祖籍山西、陕西、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,葬于洛阳。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。白园(白居易墓)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。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:【生卒】:772—846
唐華州下邽人,祖籍太原,字樂天,晚號香山居士,又號醉吟先生。白季庚子。德宗貞元十六年進士。授秘書省校書郎。憲宗元和時,歷遷翰林學士、左拾遺、東宮贊善大夫。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,居易首上疏,請亟捕兇手。以越職言事,貶江州司馬。穆宗長慶初,累擢中書舍人,乞外任,為杭州刺史,筑堤捍錢塘湖,溉田千頃。久之,以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,復除蘇州刺史。文宗立,入為秘書監,遷刑部侍郎。大和三年為太子賓客,分司東都,遂居洛陽。晚年奉佛,以詩酒自娛。武宗會昌二年,以刑部尚書致仕。卒謚文。工詩,倡導“新樂府”運動。詩文與元稹齊名,世號“元、白”。晚年與劉禹錫唱和,又稱“劉、白”。有《白氏長慶集》等。
《大辞海》:白居易(772—846)唐代诗人。字乐天,晚年号香山居士,其先太原(今属山西)人,后迁居下邽(今陕西渭南北)。早年家境贫困,颇历艰辛。贞元十六年(公元800年)登进士第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。长庆间任杭州刺史,宝历初任苏州刺史,后官至刑部尚书。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强调继承《诗经》“风雅比兴”的传统和杜甫的创作精神,反对“嘲风雪,弄花草”而别无寄托的作品。早期所作讽谕诗,如《秦中吟》、《新乐府》中的不少篇章,较广泛尖锐地揭发了时政弊端和社会矛盾,于民生困苦也多有反映。自遭受贬谪后,意志逐渐消沉,晚年尤甚,诗文多怡情悦性、流连光景之作。其诗语言通俗,相传老妪也能听懂。除讽谕诗外,长篇叙事诗《长恨歌》、《琵琶行》也很有名。和元稹友谊甚笃,与之齐名,世称“元白”。晚年与刘禹锡唱和甚多,人称“刘白”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。白居易
《辞源》:【白居易】公元772—846年,唐下邽(今陝西渭南市境内)人。字樂天。貞元十六年進士,拔萃科攷試後,授秘書省校書郎。元和初翰林學士,遷左拾遺。因上表諫事,忤權貴,貶江州司馬。累遷杭蘇二州刺史。後詔還,授太子少傅。晚年居洛陽香山,號香山居士。主張“文章合爲時而著,歌詩合爲事而作”。其詩淺顯平易,傳稱老嫗都解,流布甚廣。早期所賦諷諭詩,尤爲世重。與元稹並稱元白。又與劉禹錫齊名,稱劉白。有白氏長慶集。新、舊唐書皆有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