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沫者,鲁人也,以勇力事鲁庄公。庄公好力。曹沫为鲁将,与齐战,三败北。鲁庄公惧,乃献遂邑之地以和,犹复以为将。
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。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,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,桓公左右莫敢动,而问曰:“子将何欲?”曹沫曰:“齐强鲁弱,而大国侵鲁亦甚矣。今鲁城坏即压齐境,君其图之!”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。既已言,曹沫投其匕首,下坛,北面就群臣之位,颜色不变,辞令如故。桓公怒,欲倍其约。管仲曰:“不可。夫贪小利以自快,弃信于诸侯,失天下之援,不如与之。”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,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。
这里所选的是《史记》中《刺客列传》的第一部分(作者〕司马迁西汉)。
〔以勇力事鲁庄公〕事,辅佐以,凭借曹沬为鲁将〕为,担任好力〕爱好勇武,力气。
〔与齐战〕与,和。战,交战。
〔败北〕战败逃跑。
〔鲁庄公惧〕惧,害怕遂邑〕即今山东宁阳县。
〔和〕求和。
〔犹复以为将〕即犹复以之为将。仍然用曹沫为将。犹,还。复,再。
〔柯〕齐邑,今山东阳谷县阿城镇。
〔盟〕结盟。
〔左右〕指齐桓公身边的人。
〔莫〕没有人。
〔坏〕通假字,通“培”,指屋的后墙。
〔图〕考虑,计议。
〔许〕答应既〕副词,已经。
〔北面〕面朝北。
〔就〕趋向,回到。
〔辞令如故〕像平常一样谈吐从容。
〔故〕原来与〕给。
〔欲倍其约〕其,语气助词倍〕通“背”,背弃,违背。
〔约〕约定。
〔快〕快意。
〔弃信〕背信弃义亡〕失去,丢失。
〔尽〕所有。
〔侵地〕被侵占的领土。
《史记》最初称为《太史公》或《太史公记》、《太史记》,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,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,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,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。太初元年(前104年),司马迁开始了《太史公书》即后来被称为《史记》的史书创作。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,才得以完成。
原名《太史公书》。通史著作。西汉司马迁著。一百三十卷。分本纪、表、书、世家、列传五部分。全面记叙我国上古至汉初三千年来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发展。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。其史学思想、编纂体例对后代史学家有深远影响。不仅为后代史籍之楷模,在文学上,亦为我国纪传文学鼻祖。人物描写极为成功,尤擅长于冲突中展示人物丰富、鲜明的性格,情感充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