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椎毁之,钟况然有音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矣!
(1)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,逃在齐国。
亡,逃亡。
(2)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。
(3)则:但是
(4)负:用背驮东西。
(5)锤(chuí):槌子或棒子。
(6)况(huàng)然:形容钟声。
(7)遽(jù):立刻。
(8)悖(bèi):荒谬。 (8)恶(e):害怕。
秦国宰相,吕氏春秋,一字千金,鬼谷子徒弟,权臣,,战国末年秦国丞相、著名商人
《大辞海》:吕不韦(?—前235)战国末卫国濮阳(今河南濮阳西南)人。原为阳翟(今河南禹州)大商人,在赵都邯郸遇见入质于赵的秦公子异人(后改名子楚),认为“奇货可居”,因入秦游说华阳夫人,立异人为太子。庄襄王(即子楚)继位,任为相国,封文信侯。庄襄王卒,秦王政年幼即位,继任相国,称为“仲父”。食邑蓝田(今陕西蓝田西)十二县、河南洛阳十万户。又利用燕、赵矛盾,取得燕所献河间(今河北献县东南)十城作为封邑。执政时,攻取周、赵、魏之地,建立三川、太原、东郡。门下有宾客三千,家僮万人。曾命宾客编著《吕氏春秋》,汇合先秦各派学说,“兼儒墨,合名法”,被称为杂家。秦王政亲政后,他被免职,出居封地河南,不久又被迁往蜀郡,忧惧自杀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杂家有《吕氏春秋》二十六篇,有今人校注本。
《中国文学家大词典》:(?—前235)战国秦相国。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,一曰濮阳(今属河南)人。生年﹑年岁不详。据《史记·吕不韦列传》及《战国策·秦策》,不韦为贾于邯郸,闻秦王孙异人(或作子异﹑子楚)质于赵,谓“此奇货可居”,往见,说之。自西游于秦,说华阳夫人,异人乃得立为嫡嗣。又以舞姬献于异人,时姬已怀孕,生子,即秦王政。异人继位,是为庄襄王,以不韦为丞相,封文信侯。秦王政立,尊为相国,号仲父,权势烜赫。门下士三千人,不韦使著其所闻,为论二十余万言,秦王政八年(前235),书成,号《吕氏春秋》,悬于咸阳城门,称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。秦王政十年,以嫪毐事免官,后又欲加诛,不韦饮鸩而死。年约近六十。《吕氏春秋》二十六卷为集合宾客之作,又称《吕览》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题“秦相吕不韦辑智略士作”,《隋书·经籍志》即题吕不韦撰。全书分八览﹑六论﹑十二纪,兼容儒﹑道﹑名﹑法等诸家思想,历来称为“杂家”。其书结构完整,多用寓言故事说理,如“刻舟求剑”等,已成人所习知之成语。今存最早之注本为汉高诱注。近人许维遹《吕氏春秋集释》,汇集前人成果八十余家,有文学古籍刊行社排印本。出自:《中国文学家大辞典·先秦汉魏晋南北朝卷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