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胡不法先王之法,非不贤也,为其不可得而法。先王之法,经乎上世而来者也,人或益之,人或损之,胡可得而法?虽人弗损益,犹若不可得而法。东夏之命,古今之法,言异而典殊,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,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。殊俗之民,有似于此。其所为欲同,其所为欲异。口惽之命不愉,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,人以自是,反以相诽。天下之学者多辩,言利辞倒,不求其实,务以相毁,以胜为故。先王之法,胡可得而法?虽可得,犹若不可法。
凡先王之法,有要于时也,时不与法俱至。法虽今而至,犹若不可法。故择先王之成法,而法其所以为法。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?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。而己亦人也,故察己则可以知人,察今则可以知古,古今一也,人与我同耳。有道之士,贵以近知远,以今知古,以益所见,知所不见。故审堂下之阴,而知日月之行、阴阳之变;见瓶水之冰,而知天下之寒、鱼鳖之藏也;尝一脟肉,而知一镬之味、一鼎之调。
荆人欲袭宋,使人先表澭水。澭水暴益,荆人弗知,循表而夜涉,溺死者千有余人,军惊而坏都舍。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,今水已变而益多矣,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,此其所以败也。今世之主,法先王之法也,有似于此。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,而曰“此先王之法也”而法之以为治,岂不悲哉?
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变则悖,悖乱不可以持国。世易时移,变法宜矣。譬之若良医,病万变,药亦万变。病变而药不变,向之寿民,今为殇子矣。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,变法者因时而化。若此论,则无过务矣。
夫不敢议法者,众庶也;以死守者,有司也;因时变法者,贤主也。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,其法皆不同,非务相反也,时势异也。故日良剑期乎断,不期乎镆铘;良马期乎千里,不期乎骥骜。夫成功名者,此先王之千里也。
楚人有涉江者,其剑自舟中坠于水,遽契其舟,曰:“是吾剑之所从坠。”舟止,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。舟已行矣,而剑不行,求剑若此,不亦惑乎?以此故法为其国 ,与此同。时已徙矣,而法不徙,以此为治,岂不难哉?
有过于江上者,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入江中,婴儿啼,人问其故,曰:“此其父善游。”其父虽善游,其子岂遽善游哉?此任物 ,亦必悖矣。荆国之为政,有似于此。
本文选自《吕氏春秋·慎大览》篇。察今:考察分析当代现实的情况(去制定法令制度)。
上:指君主:前“法”是动词,取法、效法。后“法”是名词,法令、法度。
东:指东夷,东方少数民族。夏:指华夏,中原各国。命:名,指事物的名称。
典:典章制度。
惽(mǐn):通“吻”。口惽即口音。愉:通“渝”,改变。
故:事。
要于时:与时代相合。要,合。
择:一作“释”。释,放弃,丢开。
阴:指日影、月影。
脟(luán):切成的肉块。
镬(huò):无足的鼎,古代煮肉的器具。
表:做标记。
暴:突然。益:溢出。
而:如。都舍:都市里的房子。
向:从前。
亏:通“诡”,异、不同。
寿民:长寿的人。
殇(shāng)子:未成年就夭折的孩子。
过务:错事。
众庶:众人。指百姓。庶,众。
期:期求。断:砍断东西。
镆铘(mò yé):又作“莫邪”,宝剑名,传说是干将所铸造的。
骥骜(jì áo):都是千里马。
遽(jù):马上,忽然。契:刻。
岂遽:相当于岂,难道。
任物:对待事物。
《吕氏春秋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,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。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。此书以儒家学说为主干,以道家理论为基础,以名、法、墨、农、兵、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,熔诸子百家学说于一炉,闪烁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。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秦统后的意识形态。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,使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。《吕氏春秋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,是战国末期道家的代表作, 全书共分二十六卷,一百六十篇,二十余万字 。
《吕氏春秋》作为十二纪、八览、六论,注重博采众家学说,以道家思想为主体兼采阴阳、儒墨、名法、兵农诸家学说而贯通完成的一部著作。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 。所以《汉书·艺文志》等将其列入杂家。高诱说《吕氏春秋》“此书所尚,以道德为标的,以无为为纲纪” ,这说明最早的注释者早已点明《吕氏春秋》以道家为主导思想之特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