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人有酤酒者,升概甚平,遇客甚谨,为酒甚美,悬帜甚高,然贮而不售,酒酸。怪其故,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,倩曰:“汝狗猛邪?“曰:“狗猛,则酒何故而不售?“曰:“人畏焉。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罋而往酤,而狗迓而龁之,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。”
夫国亦有狗。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,大臣为猛狗迓而龁之。此人主之所以为蔽,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。
酤:卖。后文“或令孺子怀钱挈壶而往酤”中意为“买酒”。
升概甚平:容器量酒量的很平,意思是“分量很足”。升概,装酒的器具,此处指量器。
遇:对待,招待,引申义,本义是逢。
谨:恭敬,小心,这里指有礼貌。
为:酿造。
县帜甚高:卖酒的标志挂得很高很显眼。县,同“悬”。帜:幌子、酒旗,引申义,本义是旗帜。
不售:卖不出去。
怪:意动用法,对……感到奇怪。
故:原因。
或:有人。
孺子:小孩子。
挈:携带。
迓:迎接
龁:嚼而吞为龁,此处是咬的意思。
道:本领。
明:作“白”解,禀陈。
万乘之主:指国君。乘:兵车,引申义,本义是登,升。
为蔽:蒙蔽挟制。这里作被动用法。
用:被动,被重用。
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(约公元前281年),卒于秦王政十四年(公元前233年),韩非为韩国公子(即国君之子),汉族,战国末期韩国人(今河南省新郑)。师从荀子,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、思想家,政论家和散文家,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后世称“韩子”或“韩非子”,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。
《大辞海》:韩非(约前280—前233)战国末期哲学家,法家主要代表人物。出身韩国贵族。与李斯同师事荀子。曾多次上书建议韩王变法图强,不见用。著《孤愤》、《五蠹》、《说难》等十余万言以明志。受到秦王政重视,迫使韩王遣之入秦。旋因李斯、姚贾谗害,自杀于狱中,学说则成为秦国政治实践指导。吸收道、儒、墨各家思想,尤其有选择地接受前期法家思想,集法家学说之大成。主张“为治者……不务德而务法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,“赏厚而信,刑重而必”(《韩非子·定法》)。称法的制定,应“编著之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”(《韩非子·难三》);法的施行,应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”(《韩非子·有度》)。综合商鞅的“法”、申不害的“术”、慎到的“势”,提出以“法”为中心,“法、术、势”合一的君主统治术,强调加强中央集权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发展荀子哲学思想,以“道”为事物运动普遍规律,“理”为事物运动特殊规律,提出“缘道理以从事”(《韩非子·解老》)。主张用“参验”方法来验证人的认识。注意到事物的矛盾性,强调对立面不可调和,提出“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。认为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,人不免于利欲之心,人际关系是利益和利害关系,提出教育中须把握的原则是:不能指望人会自觉为善,却可以做到使人不为恶;强调严厉的教育,不相信道德和情感的作用,认为“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。出于统一思想和意志的需要,提出禁“二心私学”(《韩非子·诡使》),视儒墨各家私学为“愚诬之学,杂反之辞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,一律置于被禁绝之列。普通的文化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也不予认可,代之以“以法为教”、“以吏为师”。即教育内容为知法守法,安心耕战;实现教育的手段则在于官府和官吏。著作有《韩非子》传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