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宣字孔和,乐安人也。为郡吏。太守杨沛梦人曰:“八月一日曹公当至,必与君杖,饮以药酒。”使宣占之。是时黄巾贼起,宣对曰:“夫杖起弱者,药治人病,八月一日,贼必除灭。”至期,贼果破。
后东平刘桢梦蛇四足,穴居门中,使宣占之,宣曰:“此为国梦,非君家之事也。当杀女子而作贼者。”顷之,女贼郑、姜遂俱夷讨,以蛇女子之祥,足非蛇之所宜故也。
文帝问宣曰:“吾梦殿屋两瓦堕地,化为双鸳鸯,此何谓也?“宣对曰:“后宫当有暴死者。”帝曰:“吾诈卿耳!”宣对曰:“夫梦者意耳,苟以形言,便占吉凶。”言未毕,而黄门令奏宫人相杀。无几,帝复问曰:“我昨夜梦青气自地属天。”宣对曰:“天下当有贵女子冤死。“是时,帝已遣使赐甄后玺书,闻宣言而悔之,遣人追使者不及。帝复问曰:“吾梦摩钱文,欲令灭而更愈明,此何谓邪?”宣怅然不对。帝重问之,宣对曰:“此自陛下家事,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,是以文欲灭而明耳。”时帝欲治弟植之罪,偪於太后,但加贬爵。以宣为中郎,属太史。
尝有问宣曰:“吾昨夜梦见刍狗,其占何也?”宣答曰:“君欲得美食耳!”有顷,出行,果遇丰膳。后又问宣曰:“昨夜复梦见刍狗,何也?“宣曰:“君欲堕车折脚,宜戒慎之。“顷之,果如宣言。后又问宣:“昨夜复梦见刍狗,何也?“宣曰:“君家失火,当善护之。”俄遂火起。语宣曰:“前后三时,皆不梦也。聊试君耳,何以皆验邪?”宣对曰:“此神灵动君使言,故与真梦无异也。”又问宣曰:“三梦刍狗而其占不同,何也?”宣曰:“刍狗者,祭神之物。故君始梦,当得馀食也。祭祀既讫,则刍狗为车所轹,故中梦当堕车折脚也。刍狗既车轹之后,必载以为樵,故后梦忧失火也。”宣之叙梦,凡此类也。十中八九,世以比建平之相矣。其馀效故不次列。明帝末卒。
《三国志》是由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,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曹魏、蜀汉、东吴的纪传体断代史,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“前四史”之一。 [6]
《三国志》由《魏书》三十卷,《蜀书》十五卷,《吴书》二十卷三部分组成,共六十五卷。曹丕废汉薄魏,蜀汉与吴亦相继称帝。陈寿从历史实际出发,用“三国”命名,并分国编纂,记述这一时期的历史,在纪传体断代史中别创一格。《三国志》中,《魏书》居前,魏帝称“帝”,其传为“纪”;《蜀书》《吴书》居后,蜀、吴之帝称“主”,其传为“传”。但陈寿又正视三国时期魏、蜀、吴地位等同的历史事实,蜀、吴之主的传与魏之帝纪采取相同的记事方法,都采用纪传体“本纪”编年记事体例。《三国志》实际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巾起义(184年)到三国结束(280年)将近一百年的历史。《三国志》善于叙事,文笔简洁,当时人就称陈寿有良史之才。因此,陈寿撰《三国志》问世后,其他各家记载三国史事的著述相继销声匿迹,独有它流传后世。但是《三国志》也有缺点:(一)只有纪、传而无表、志。(二)记载司马氏与曹魏斗争,曲笔阿时,回护司马。(三)失于简略。 [6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