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,然有根无树,一岁一生,其性同也。谱云:“产于水者曰草芙蓉,产于陆者曰旱莲。”则谓非草本不得矣。予夏季倚此为命者,非故效颦于茂叔,而袭成说于前人也,以芙蕖之可人,其事不一而足,请备述之。
群葩当令时,只在花开之数日,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。芙蕖则不然:自荷钱出水之日,便为点缀绿波;及其茎叶既生,则又日高日上,日上日妍。有风既作飘飖之态,无风亦呈袅娜之姿,是我于花之未开,先享无穷逸致矣。迨至菡萏成花,娇姿欲滴,后先相继,自夏徂秋,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,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。及花之既谢,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;乃复蒂下生蓬,蓬中结实,亭亭独立,犹似未开之花,与翠叶并擎,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。此皆言其可目者也。
可鼻,则有荷叶之清香,荷花之异馥;避暑而暑为之退,纳凉而凉逐之生。
至其可人之口者,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。
只有霜中败叶,零落难堪,似成弃物矣;乃摘而藏之,又备经年裹物之用。
是芙蕖者也,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,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。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,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,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?
予四命之中,此命为最。无如酷好一生。竟不得半亩方塘,为安身立命之地,仅凿斗大一池,植数茎以塞责,又时病其漏,望天乞水以救之,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。
〔芙蕖(qú)〕即荷花,又称芙蓉藕花莲花等。
〔谱〕明代王象晋撰有《群芳谱》,但无所引之文,指何书待考。
〔则谓非草本不得矣〕即“则不得谓非草本矣”就不能说不是草本了。则,连词,就。
〔此为命〕意谓靠着有芙蕖才能活下去。
〔倚〕依赖。为命,当作命。
〔故〕故意,有意,副词。
〔效颦(pín)〕《庄子·天运》“西施病心而其里(在她的村子里作皱眉的样子),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,归亦捧心而矉其里。”因此称胡乱模仿者为“东施效颦”,也说“效颦”。效,模仿,师法。
〔茂叔〕北宋哲学家周敦颐,字茂叔,他写过《爱莲说》。
〔袭〕相因因袭。
〔成说〕现成的通行的说法。此处意谓已经形成的说法,即指《爱莲说》中所说过的话。
〔于〕介词,从。
〔前人〕以前的人,古人。
〔可人〕合人心意。可,适合。
〔请备述之〕请让我把它都说出来。请,敬辞,表示谦虚。备,详尽。
〔群葩(pā)〕百花。葩,花。
〔当令〕正当时令。
〔前此后此〕指前于此后于此之时。此,指“花开之数日”。
〔属〕系,是。
〔过而不问之秋〕经过也不过问,无人欣赏的时候。秋,时候。
〔荷钱〕初生的荷叶,小如铜钱,所以称荷钱。
〔日上日妍〕一天比一天好看。妍,容色美好。
〔袅娜〕形容体态轻盈柔美。
〔逸致〕悠闲的情趣。致,情趣。
〔迨(dài)至〕等到。迨,及,到。
〔菡萏(hàndàn)〕荷花的花苞未开曰“菡萏”,已开曰“芙蕖”。
〔娇姿欲滴〕姿态娇嫩得简直要滴水。欲滴,形容荷花的娇嫩。
〔徂(cú)〕到。
〔应得之资〕应该得到的享受。资,资财,此处指获得的享受,是比喻用法。
〔蒂〕花托。
〔蓬〕即莲房,莲蓬。
〔实〕指莲子。
〔擎(qíng)〕高举,这里指耸立。
〔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〕意思是不到白露成霜的时候,它所擅长的本领不会呈献完毕。能事,擅长的本领不已,不止。
〔此皆言其可目者也〕以上都是说它适合于观赏的事。目,看,这里有观赏的意思。
〔馥(fù)〕香气。
〔暑为之退〕暑气因为它而减退。之,指叶花的香气。
〔凉逐之生〕凉气跟着它而产生。逐,跟随。
〔皆并列盘餐〕都同时列入盘中餐。
〔互芬齿颊〕指莲实和藕一块使人的牙齿和嘴边感到芬芳。芬,使芬,使动用法。颊,面颊,此处指嘴边。
〔零落难堪〕七零八落很不好看。
〔备〕准备着供(使用)。
〔经年〕长年,整年。
〔是芙蕖也者〕这样看来,芙蕖这种东西。
〔是〕指示代词,如此,这,承上起连接作用。
〔也者〕语气词连用,起强调主语的作用。
〔耳目〕偏义复词,此处专指目,耳无义。
〔李渔在《笠翁偶集》“种植部”的《水仙》一文中说〕“予有四命,各司一时〕春以水仙兰花为命,夏以莲为命,秋以海棠为命,冬以蜡梅为命。无此四花,是无命也。一季缺予一花,是夺予一季之命也。”
〔无如〕无奈,用于转折句的开头,表示由于某种原因,不能如上文所愿,含有“可惜”的意味。
〔半亩方塘〕语出朱熹《观书有感》诗〕“半亩方塘一鉴开,天光云影共徘徊。问渠那得清如许?为有源头活水来。”
〔安身立命〕指生活有着落,精神有所依托。此指芙蕖得到寄托。安身,存身。立命,精神有所依附。
〔茎〕根,株。
〔塞(sè)责〕本谓抵塞罪责,弥补所任事的不足,此言对自己应负的责任敷衍了事。
〔病其漏〕以池水渗漏为苦。病,以为苦。
〔望天乞(qǐ)水〕盼天下雨。乞水,求雨。
〔殆(dài)〕大概。
〔草菅(jiān)其命〕把它(芙蕖)的生命看得像野草一样,随便处置。此四字由成语“草菅人命”衍化而来,因为这里说的是芙蕖故把“人”字改为“其”字。菅,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。“殆…哉”,表示不十分肯定的语气。
李渔(1611-1680),初名仙侣,后改名渔,字谪凡,号笠翁。汉族,浙江金华兰溪夏李村人。明末清初文学家、戏剧家、戏剧理论家、美学家。自幼聪颖,素有才子之誉,世称“李十郎”,曾家设戏班,至各地演出,从而积累了丰富的戏曲创作、演出经验,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戏剧理论体系,被后世誉为“中国戏剧理论始祖”、“世界喜剧大师”、“东方莎士比亚”,是休闲文化的倡导者、文化产业的先行者,被列入世界文化名人之一。一生著述丰富,著有《笠翁十种曲》(含《风筝误》)、《无声戏》(又名《连城璧》)、《十二楼》、《闲情偶寄》、《笠翁一家言》等五百多万字。还批阅《三国志》,改定《金瓶梅》,倡编《芥子园画谱》等,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一位艺术天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