锋镝牢囚取次过,依然不废我弦歌。
死犹未肯输心去,贫亦岂能奈我何!
廿两棉花装破被,三根松木煮空锅。
一冬也是堂堂地,岂信人间胜著多。
⑴锋镝:形声。从金,啇( dí)声。本义:箭的尖头。泛指:兵器(枪刀剑戟)。
⑵弦歌:典故名。义项颇多,主要有:①依琴瑟而咏歌。②指礼乐教化。③为出任邑令之典。④指礼乐 教化、学习诵读。
⑶输心:交出真心,此指内心屈服。
黄宗羲(1610年9月24日—1695年8月12日)明末清初经学家、史学家、思想家、地理学家、天文历算学家、教育家,东林七君子黄尊素长子,汉族,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。字太冲,一字德冰,号南雷,别号梨洲老人、梨洲山人、蓝水渔人、鱼澄洞主、双瀑院长、古藏室史臣等,学者称梨洲先生。黄宗羲学问极博,思想深邃,著作宏富,与顾炎武、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(或清初三大儒);与弟黄宗炎、黄宗会号称浙东三黄;与顾炎武、方以智、王夫之、朱舜水并称为“明末清初五大家”,亦有“中国思想启蒙之父”之誉。
《大辞海-中国古代史卷》:(1610—1695)明清之际思想家、史学家。字太冲,号南雷,学者称梨洲先生。浙江余姚人。父尊素为“东林”名士,被魏忠贤陷害。他受遗命问学于刘宗周。领导“复社”成员坚持反宦官权贵的斗争,几遭残杀。清兵南下,他召募义兵,成立“世忠营”,进行武装抵抗,被鲁王任为左副都御史。明亡后隐居著述,屡拒清廷征召。与孙奇逢、李颙并称“三大儒”。学问极博,对天文、算术、乐律、经史百家以及释道之书,无不研究。史学上成就尤大,所著《明儒学案》,开清代浙东史学研究之先河。在哲学上,反对宋儒“理在气先”之说,认为“理”不是实体,只是“气”中的条理和秩序。但又说“盈天地皆心也”,具有泛神论倾向。以为“致良知”之“致”字即是“行”字,反对“测度想像,求见本体,只在知识上立家当,以为良知”(《明儒学案》卷十)。揭露了君主一人私有天下产业的罪状,作出“为天下之大害者,君而已矣”的大胆结论。认为“天子之所是未必是,天子之所非未必非”。肯定“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,而在万民之忧乐”(《明夷待访录·原臣》)。主张改革土地、赋税制度。反对传统的农本工商末的观点,强调工商皆本。这种政治历史观在当时有进步意义。文学方面,强调诗文必须反映现实,表达真情实感;不满明七子摹拟剽窃之风。著作有《宋元学案》、《明儒学案》、《明夷待访录》、《南雷文案》等。后人编有《黄梨洲文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