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教,谕以“定性未能不动,犹累于外物”,此贤者虑之熟矣,尚何俟小子之言!然尝思之矣,敢贡其说于左右。
所谓定者,动亦定,静亦定;无将迎,无内外。
苟以外物为外。牵己而从之,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。且以己性为随物于外。则当其在外时,何者为在内?是有意于绝外诱,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。既以内外为二本,则又乌可遽语定哉?
夫天地之常,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,圣人之常,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,故君子之学,莫若廓然而大公,物来而顺应,《易》曰:“贞吉悔亡,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”苟规规于外诱之除,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。非惟日之不足,顾其端无穷,不可得而除也。
人之情各有所蔽,故不能适道,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,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,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。今以恶外物之心,而求照无物之地,是反鉴而索照也。《易》曰:“艮其背,不获其身。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”孟氏亦曰:“所恶于智者,为其凿也。”与其非外而是内,不若内外之两忘也。两忘则澄然无事矣。无事则定,定则明,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?
圣人之喜,以物之当喜,圣人之怒,以物之当怒,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,而系于物也。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?乌得以从外者为非,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。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,而视圣人喜怒之正为何如哉?夫人之情,易发而难制者,唯怒为甚。第能于怒时,遽忘其怒,而观理之是非,亦可见外诱之不足恶,而于道亦思过半矣。
心之精微,口不能宜,加之素拙于文辞,又吏事匆匆,未能精虑,当否,伫报。然举大要,亦当近之矣。道近求远,古人所非,惟聪明裁之。
程颢(1032-1085),北宋哲学家、教育家、北宋理学的奠基者。字伯淳,学者称明道先生。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。反对王安石新政。提出“天者理也”和“只心便是天,尽之便知性”的命题,认为“仁者浑然与物同体,义礼知信皆仁也”,识得此理,便须“以诚敬存之”(同上)。倡导“传心”说。承认“天地万物之理,无独必有对”。
程颢学说在理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,后来为朱熹所继承和发展,世称程朱学派。其亲撰及后人集其言论所编的著述书籍,收入《二程全书》。
《大辞海》:程颢(1032—1085)北宋理学家。字伯淳,世称明道先生,洛阳(今属河南)人。嘉祐进士。熙宁初为太子中允、监察御史里行,后与王安石政见不合,出为州县官吏,历签书镇宁军判官、知扶沟县。哲宗立,召为宗正丞,未行而卒。与弟颐受业于周敦颐,同为北宋理学奠基者,世称颢为“大程”,颐为“小程”,合称“二程”,其学被称为“洛学”,后人合编二程言论和著作为《二程全书》。
《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:》【生卒】:1032—1085
宋洛陽人,字伯淳,世稱明道先生。程珦子。仁宗嘉祐間進士。調鄠縣、上元主簿。神宗熙寧初,為太子中允、監察御史里行。數為神宗召見,常以正心窒欲、求賢育材進說。后與王安石新法不合,出簽書鎮寧軍判官,知扶溝縣。哲宗立,召為宗正丞,未行卒。寧宗嘉定中謚“純”。早年與弟程頤同受業于周敦頤,世稱二程,同為理學奠基人。其學說以“天理”為自然界與社會之最高原則,“天”即“理”即“心”,“天人本無二”,于倫理則為“三綱五常”。其言論著作,后人編有《遺書》、《文集》、《經說》等,收入《二程全書》。
《全宋詩:》程顥(一○三二~一○八五),字伯淳,學者稱明道先生,河南(今河南洛陽)人。仁宗嘉祐二年(一○五七)進士。歷鄠縣、上元主簿,澤州晉城令。神宗熙寧二年(一○六九)以呂公著薦,授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。三年,因與新法不合,懇求外任,除權發遣京西路提點刑獄,固辭,改差簽書鎮寧軍節度判官(《續資治通鑒長編》卷二一○)。七年,監西京洛河抽稅竹木務。元蚟元年(一○七八)知扶溝縣。三年,罷歸居洛講學。六年,監汝州酒稅。八年,哲宗立,召爲宗正寺丞,未行而卒,年五十四。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爲理學奠基人,早年從周敦頤學,世並稱二程。著有《明道先生文集》,由門人整理其日常講錄、經說等,後人與程頤著作同編入《二程全書》。《宋史》卷四二七、《東都事略》卷一一四、《名臣碑傳琬琰集》下集卷二一有傳。程顥詩,以影印文淵閣《四庫全書》本爲底本,校以明弘治八年陳宣刻本(簡稱弘治本、藏北京大學圖書館)、明萬曆二十年蔣春芳刻本(簡稱萬曆本,藏北京圖書館)、清同治十年涂宗瀛六安求我齋刻本(簡稱涂本),並從《後村千家詩》等書輯得集外詩三首,合編爲一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