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缪彤,字豫公。少孤。兄弟四人同居,及各娶妻,诸妇遂求分异,数有争斗之言。彤愤叹,乃掩户自挝曰:“缪彤,汝修身谨行,学圣人之法,将以齐整风俗,奈何不能正其家乎?”弟及诸妇闻之,悉叩头谢罪,更为敦睦。 李文耕曰:“骨肉之间,无责善之理。父子既然,兄弟可知。观缪公返躬自责,而诸弟及诸妇,遂人人知悔,转为敦睦。可知天地间除自责自尽外,更无道理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