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治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〔伏见〕看到。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。下文的“窃”,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。
〔天后〕即武则天(~),名曌(即“照”),并州文水(今山西省文水县)人。年(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)被立为皇后,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。后废睿宗李旦自立,称“神圣皇帝”,改国号为周,在位十六年。中宗李哲复位后,被尊为“则天大圣皇帝”,后人因称武则天。
〔同州〕唐代州名,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。
〔下邽〕县名,今陕西省渭南县。
〔县吏赵师韫〕当时的下邽县尉。
〔陈子昂(~)〕字伯玉,梓州射洪(今四川省射洪县)人。武后时曾任右拾遗,为谏诤之官。
〔旌〕表彰。
〔闾〕里巷的大门。
〔过〕错误,失当。
〔礼〕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。
〔黩刑〕滥用刑法。黩,轻率。
〔僭〕超出本分。
〔制〕制定,规定。
〔刺谳〕审理判罪。
〔原〕推究。
〔端〕原因。
〔州牧〕州的行政长官。
〔蒙冒〕蒙蔽,包庇。
〔戴天〕头上顶着天,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。
〔《礼记·曲礼上》“父之仇,弗与共戴天。”
〔枕戈〕睡觉时枕着兵器。
〔介然〕坚定的样子。
〔自克〕自我控制。
〔谢之〕向他认错。
〔愆〕过错。
〔戕〕杀害。
〔悖骜〕桀骜不驯。悖,违背。骜,傲慢。
〔邦典〕国法。
〔《周礼》又名《周官》,《周官经》,儒家经典之一。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。
〔调人〕周代官名。
〔《春秋公羊传》即《公羊传》,为解释《春秋》的三传之一(另二传是《春秋左氏传》和《春秋谷梁传》)。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,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。
〔推刃〕往来相杀。
柳宗元(773年-819年),字子厚,唐代河东(今山西运城)人,杰出诗人、哲学家、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著名作品有《永州八记》等六百多篇文章,经后人辑为三十卷,名为《柳河东集》。因为他是河东人,人称柳河东,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,又称柳柳州。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,并称“韩柳”。在中国文化史上,其诗、文成就均极为杰出,可谓一时难分轩轾。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:【生卒】:773—819
唐河東解人,字子厚,世稱柳河東。柳鎮子。德宗貞元九年擢進士第,十四年登博學宏詞科。授集賢殿正字,調藍田尉,拜監察御史里行。與王叔文友善。及叔文主政,擢禮部員外郎,參與革新政治。叔文敗,宗元貶永州司馬。憲宗元和十年徙柳州刺史,人稱柳柳州。與韓愈并稱“韓柳”,共倡古文運動,其文峭拔矯健。又工詩,風格清峭。有《柳河東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