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儿戏于庭,一儿登瓮,足跌没水中。众皆弃去,光持石击瓮破之,水迸,儿得活。
本文选自《宋史·司马光传》。〔庭〕庭院。〔瓮〕口小肚大的陶器。〔皆〕全,都。〔光〕指司马光。〔迸〕涌出。
《宋史》是二十四史之一,收录于《四库全书》史部正史类。于元末至正三年(1343年)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。
《宋史》与《辽史》、《金史》同时修撰,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