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子瞻迁于齐安,庐于江上。齐安无名山,而江之南武昌诸山,陂陁蔓延,涧谷深密,中有浮图精舍,西曰西山,东曰寒溪。依山临壑,隐蔽松枥,萧然绝俗,车马之迹不至。每风止日出,江水伏息,子瞻杖策载酒,乘渔舟,乱流而南。山中有二三子,好客而喜游。闻子瞻至,幅巾迎笑,相携徜徉而上。穷山之深,力极而息,扫叶席草,酌酒相劳。意适忘反,往往留宿于山上。以此居齐安三年,不知其久也。
然将适西山,行于松柏之间,羊肠九曲,而获小平。游者至此必息,倚怪石,荫茂木,俯视大江,仰瞻陵阜,旁瞩溪谷,风云变化,林麓向背,皆效于左右。有废亭焉,其遗址甚狭,不足以席众客。其旁古木数十,其大皆百围千尺,不可加以斤斧。子瞻每至其下,辄睥睨终日。一旦大风雷雨,拔去其一,斥其所据,亭得以广。子瞻与客入山视之,笑曰:“兹欲以成吾亭邪?”遂相与营之。亭成而西山之胜始具。子瞻于是最乐。
昔余少年,从子瞻游。有山可登,有水可浮,子瞻未始不褰裳先之。有不得至,为之怅然移日。至其翩然独往,逍遥泉石之上,撷林卉,拾涧实,酌水而饮之,见者以为仙也。盖天下之乐无穷,而以适意为悦。方其得意,万物无以易之。及其既厌,未有不洒然自笑者也。譬之饮食,杂陈于前,要之一饱,而同委于臭腐。夫孰知得失之所在?惟其无愧于中,无责于外,而姑寓焉。此子瞻之所以有乐于是也。
〔武昌〕今湖北省鄂城县,秦名鄂县。公元二二一年,吴主孙权自公安县迁都于此,改名为武昌。
〔九曲亭〕旧址在鄂城县西山九曲岭,为孙吴遗迹。子瞻苏轼的字。
〔迁〕贬谪。
〔齐安〕古郡名,即黄州,今湖北黄冈。
〔庐〕居住。
〔江之南武昌诸山〕黄州与武昌(今湖北鄂城)隔江相对。
〔武昌诸山〕指樊山,又名袁山。陂
〔陁起伏不平的样子。
〔涧谷〕山中的溪涧峡谷。
〔深密〕幽深浓密。
〔浮图〕梵语,指佛寺。
〔精舍〕僧人住所。
〔西山〕即樊山,在鄂城西,上有九曲岭,这里指西山寺。
〔寒溪〕水名,在樊山下,这里指寒溪寺,一名资圣寺。隐蔽松枥林木丰茂,隐蔽天地。
〔枥〕同“栎”,即柞树,落叶乔木,果实叫橡,叶子可喂柞蚕。
〔萧然〕清静寂寞的样子。
〔伏息〕形容江水平静,缓缓流动的样子。
〔杖〕拄。
〔策〕拐杖。
〔乱流〕横绝江水。
〔二三子〕指若干青年儒生;语出《论语》,是孔子对他的学生们一种称呼。
〔幅巾〕不著冠,但以幅巾束首。裹幅巾者不着冠,以示洒脱。徜
〔徉自由自在地走。
〔穷〕穷尽。
〔席〕以……为席。酌斟酒。
〔相劳〕相互慰问。
〔适〕到。
〔居齐安三年〕这篇文章作于公元年(元丰五年),苏轼已在黄州住了三年。
〔获小平〕得到了一块稍微平缓的地方。小平,一作“少平”。陵阜大土山。林麓泛指山中的林木。
〔向背〕正面背面。
〔效〕呈现,显现。
〔有废亭焉〕有一座荒废的亭子在这里。
〔百围〕形容树干很粗。
〔千尺〕是指树的高度。
〔斤〕斧子一类的工具。睥
〔睨侧目斜视,有所打算。斥开拓。褰
〔裳〕提起衣服。
〔先之〕走在前面。
〔移日〕时间消逝。撷
〔林卉〕摘取山林之中的花草。
〔卉〕草的总称;撷〕摘取。
〔适意〕合乎自己的心意,表示自得其乐。
〔易〕改变。
〔厌〕满足。
〔洒然〕吃惊。
〔杂陈〕陈列着各种各样的食物。
〔要之〕总之。
〔委〕抛弃。
〔腐臭〕腐烂发臭。
〔夫孰知得失之所在〕意谓没有人能够知道人生乐趣是从哪里获得的,又是在哪里失掉的。
〔惟其无愧于中,无责于外,而姑寓焉〕由于得失无常,因此只能要求自己问心无愧,处世无可责备,而姑且这样地生活在人世。
〔姑〕姑且;寓〕寓世,住在人世;中〕内心;责〕责备。
〔是〕这,即指适意而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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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辙(1039年3月18日 -1112年10月25日),字子由,一字同叔,晚号颍滨遗老,别名苏文定、苏颍滨、苏黄门、小苏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。北宋文学家、宰相,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嘉祐二年(1057年),苏辙登进士第,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、商州军事推官。宋神宗时,因反对王安石变法,出为河南留守推官。此后随张方平、文彦博等人历职地方。宋哲宗即位后,入朝历官右司谏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门下侍郎等职,因上书谏事而被落职知汝州,此后连贬数处。宰相蔡京掌权时,再降朝请大夫,遂以太中大夫致仕,筑室于许州。政和二年(1112年),苏辙去世,年七十四,追复端明殿学士、宣奉大夫。宋高宗时累赠太师、魏国公,宋孝宗时追谥“文定”。苏辙与父亲苏洵、兄长苏轼齐名,合称“三苏” 。其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,以散文著称,擅长政论和史论,苏轼称其散文“汪洋澹泊,有一唱三叹之声,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”。其诗力图追步苏轼,风格淳朴无华,文采少逊。苏辙亦善书,其书法潇洒自如,工整有序。著有《栾城集》、《诗集传》、《龙川略志》、《论语拾遗》、《古史》等行于世。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:【生卒】:1039—1112
宋眉州眉山人,字子由,一字同叔,號潁濱遺老。蘇洵子,蘇軾弟。仁宗嘉祐二年進士,復舉制科。初為商州軍事推官。神宗熙寧間,為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,力陳青苗法不可行,出為河南推官。歷陳州教授、應天府簽書判官等職。元豐中,坐兄軾以詩得罪,謫監筠州鹽酒稅。哲宗立,召為秘書省校書郎,改右司諫,劾新黨蔡確、章惇等。累遷御史中丞,拜尚書右丞、進門下侍郎。紹圣中,落職知汝州,又責雷州安置。徽宗崇寧中,再降朝請大夫,罷祠,居許州。后復大中大夫致仕。卒謚文定。為文汪洋澹泊,為唐宋八大家之一,與父、兄合稱三蘇。有《欒城集》、《詩集傳》、《春秋集傳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