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庄王莅政三年,无令发,无政为也。右司马御座,而与王隐曰‘有鸟止南方之阜,三年不翅,不飞不鸣,默然无声,此为何名?’王曰:‘三年不翅,将以长羽翼;不飞不鸣,将以观民则。虽无飞,飞必冲天;虽无鸣,鸣必惊人。子释之,不榖知之矣。”处半年,乃自听政,所废者十,所起者九,诛大臣五,举处士六,而邦大治。举兵诛齐,败之徐州,胜晋于河雍,合诸侯于宋,遂霸天下。 庄王不为小害善,故有大名;不蚤见示,故有大功。故曰:“大器晚成,大音希声。
(1)莅政:临视政务。莅,到。
(2)令:命令。
(3)发:发布
(4)政为:政治上的建树。为,处理。
(5)隐:不出来做官。
(6)阜:土山。
(7)翅:扇动翅膀。
(8)嘿:通“默”。
(9)将以长羽翼:将要用这三年的时间长羽毛。
(10)则:准则。
(11)释:放下(放心)。
(12)乃:就。
(13)自:亲自。
(14)起:兴办。
(15)举:提拔。
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(约公元前281年),卒于秦王政十四年(公元前233年),韩非为韩国公子(即国君之子),汉族,战国末期韩国人(今河南省新郑)。师从荀子,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、思想家,政论家和散文家,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后世称“韩子”或“韩非子”,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。
《大辞海》:韩非(约前280—前233)战国末期哲学家,法家主要代表人物。出身韩国贵族。与李斯同师事荀子。曾多次上书建议韩王变法图强,不见用。著《孤愤》、《五蠹》、《说难》等十余万言以明志。受到秦王政重视,迫使韩王遣之入秦。旋因李斯、姚贾谗害,自杀于狱中,学说则成为秦国政治实践指导。吸收道、儒、墨各家思想,尤其有选择地接受前期法家思想,集法家学说之大成。主张“为治者……不务德而务法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,“赏厚而信,刑重而必”(《韩非子·定法》)。称法的制定,应“编著之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”(《韩非子·难三》);法的施行,应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”(《韩非子·有度》)。综合商鞅的“法”、申不害的“术”、慎到的“势”,提出以“法”为中心,“法、术、势”合一的君主统治术,强调加强中央集权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发展荀子哲学思想,以“道”为事物运动普遍规律,“理”为事物运动特殊规律,提出“缘道理以从事”(《韩非子·解老》)。主张用“参验”方法来验证人的认识。注意到事物的矛盾性,强调对立面不可调和,提出“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。认为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,人不免于利欲之心,人际关系是利益和利害关系,提出教育中须把握的原则是:不能指望人会自觉为善,却可以做到使人不为恶;强调严厉的教育,不相信道德和情感的作用,认为“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。出于统一思想和意志的需要,提出禁“二心私学”(《韩非子·诡使》),视儒墨各家私学为“愚诬之学,杂反之辞”(《韩非子·显学》),一律置于被禁绝之列。普通的文化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也不予认可,代之以“以法为教”、“以吏为师”。即教育内容为知法守法,安心耕战;实现教育的手段则在于官府和官吏。著作有《韩非子》传世。